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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幾年的一個星期天下午,在林口區的林口路與中山路口等紅燈(我騎機車)~被一輛中華的
 
發財車以倒車的方式撞倒我~我有被我的機車壓到一下腳~有點拐拐而已不嚴重~經初步檢查我的
 
摩托車~外觀尾燈破了個洞~那個開車的一下車雖然有說對不起~但我要求賠償尾燈因為是星期天
 
車行都沒有開~我想燈殼500元應該夠了吧!!聽到我跟他要500臉就變了~說甚麼他今天也沒有賺
 
這麼多(好像是在林口路市場前擺攤的)~我還說不然先那500修了有剩就還他~他也不要~我當然
 
很賭爛!!我被你撞阿你想拍拍屁股就走喔~我還問他真的不給我要叫警察了~他說你叫阿~我叫警
 
察來!!警察一個跟我講話~一個跟他講話~並且在量現場拍照~旁邊的叔叔伯伯就叫他500元而
 
已,吃張罰單就不止了~他就拿了一張1千的要我找他錢(腰包裡有一疊錢)~我說我沒得找!!他跟旁
 
邊的伯伯換了一下錢!!給我500元~乘警察不注意就把車開走了!!跟他講話的那個警察回神問我說
 
車勒...馬上就發飆說要辦他!!證件在我手上看你跑去哪之類的話!之後~~因為我沒帶駕照~要求警
 
察讓我回家拿~後來才去林口派出所做酒測(約0.5-1小時後)~酒測值0,之後就等警察通知~隔天
 
晚上我被通知到警局簽和解... 警察先跟我說對方酒測也是0~問我和解有沒有意見~我說沒有!簽
 
了字!直到走出派出所,那個敗類一句sorry也沒說...後來我想想...有沒有可能對方塞紅包,疑點
 
多,當場沒有先酒測!!警察說要辦他是演的,因為酒測不會過叫他先走...不是說要辦他怎麼會
 
跟我簽和解~我猜的合理的懷疑!!算了人沒事就好~ 惡馬惡人騎...總有一天會吃到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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