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8/26在縣長信箱發的文9/23才回,本來就沒期待,回文內容就是跟預設的一樣打官腔,中山路(兩線雙向)佳林路(一線雙向)口要設待轉,中山路與竹林路(一線雙向)口卻不用,兩個路口差距250公尺,而且竹林路口還有天橋,車流量不大幹嘛弄天橋,有天橋的不設機車兩段左轉,沒天橋的卻要設,政府單位辦事就是這樣嗎?快一個月了才回說發函,要是叫個議員來現場看看,會不會當場就把那沒入用的兩段左轉的牌子給拆了。

 


 

 


 

 


以下是提問與回覆內容
=============================================================

親愛的網友[OOO],您好
案件編號:0990826XXX
訪客信箱:l000.XX0000@msa.hinet.net
陳情主題: 反映林口鄉佳林路與中山路號誌標線問題
陳情內容: 林口鄉佳林路為鄉內一線雙向道路平常往來車輛少,中山路為雙向兩線道路,依交通部宣導網頁http://www.motc.gov.tw/motchypage/safe/tow.htm.佳林路(一線道)左轉中山路應該不用兩段左轉,
原本畫設左轉等待區已經是亂畫一通,現在又加上機車要兩段左轉的標誌,根本是錯上加錯與擾民,請立即取消標誌與標線,不然就請提出數據,佳林路東往西左轉中山路的每日車流量、佳林路西往東左轉中山路的每日車流量、前三年未兩段左轉機車在這個路口發生車禍的次數。有規定車流量多少就要機車兩段左轉嗎?法規沒規定,請不要自己想設機車兩段左轉就設置號誌,不然乾脆每個路口都設要兩段左轉不是嗎?重申:依法佳林路(一線道)左轉中山路應該不用兩段左轉,原本畫設左轉等待區已經是亂畫一通,現在又加上機車要兩段左轉的標誌,根本是錯上加錯與擾民,請立即取消標誌與標線。

回覆內容: 親愛的縣民朋友你好: 您致縣長電子郵件,縣長非常重視,已交下由本府交通局處理,處理情形說明如下: 有關您反映本縣林口鄉中山佳林路口,佳林路左轉中山路(縣道106線)無須兩段式左轉一案,考量機車左轉易與汽車直行發生衝突,故規劃機慢車兩段式左轉,本府交通局將函(北交工字第09909242XX號)請權管單位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中和工務段研處是否宜調整標誌、標線。 感謝您特地來信,如有其他需要改進之處,亦請多多指教。敬祝 健康愉快 承辦機關:臺北縣政府交通局交通管制工程科 聯絡電話:本縣境內1999、(02)29603456分機6850 承辦人:林忠政 正本: 副本:

查詢網址:http://talk.tpc.gov.tw/search.jsp
臺北縣政府 敬上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彬仔的社會大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